2006年5月15日 星期一

造型與心象


從事物表面來觀察,所得到的線條,用以來敘述物體本身,即是最基本的「造型」。

這個部份著重於使用相機配合拍攝者的攝影眼來表達。

對同一個物體,不同人的來拍會有不同的構圖,但重點在於,如何在許多同中求出最大之異。



比如說拍攝一沙灘,最基本作法即是拍出沙子絹細及潔白之美。但把目標縮得更小來看,

或許沙堆中也隱藏著一堆線條,可以構成一些跳動感及律動美。



至於心象,則是著重於拍攝者內心深處那股聲音的表達。透過物體整體造型及表面光影的明暗,
來呈現拍攝者當時的心情,這就可以說是「心象」。



和造型不同的是,心象屬於抽象的東西,無法透過明確的教條來說明,但仍有許多原則可循。



比如說以「草原」為主題來拍攝一系列的照片,當然不同時節的草原有不同的色彩,但再更敏銳地
來思考,草原給我們可能是一種「安寧舒適」的感覺,會讓人想要投入他的懷抱。而這「安寧舒適」
我們還可以由哪兒來感受?



答案之一是「舒適會讓人想回的家。」



如此,利用我們對不同事物的觀感,將此感覺延伸出去,都是可以拍攝的對象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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